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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法院判決(jue) “世越號”所屬公司承擔事故70%責任
2020年01月20日 12時 中國新聞網
中新網1月17日電 據韓國國際廣播電台(KBS)報道,韓國法院裁定在韓國處理“世越號”沉船事故負擔的費用當中,約70%應由“世越號”船主、前SEMO集團會長俞炳彥(已故)一家負責。資料圖:韓國全羅南道珍島郡附近海域的“世越號”打撈現場。 中新社記者 申海 攝
報道稱,迄今為止,韓國政府處理“世越號”事故共投入約5000億韓元(約合人民幣30億元)的資金,這筆錢均出自韓國國民的稅金。韓國政府認為,“世越號”所屬公司清海鎮海運和前SEMO集團會長俞炳彥一家應負事故責任,並向法院提出賠償請求訴訟。返回首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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